返回上一级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四川省水利工程补充概算定额(一)》的通知
2026.01.04   作者:   浏览量:309

转载自四川省水利厅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补充概算定额(一)》(以下称《编规和补充定额》)已经水利厅2025年第6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41日起执行。本次发布的《编规和补充定额》与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文发布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等定额配套使用。

《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川水函〔2019610号)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1.《四川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另附)

2.《四川省水利工程补充概算定额(一)》(另附)

四川省水利厅

20251229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