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关于《四川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补充概算定额升级通知
2026.03.11   作者:   浏览量:367

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补充概算定额(一)》(以下简称《编规及补充定额》)已通过四川省水利厅2025年第6次厅务会议审议,现予以正式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次发布的《编规和补充定额》,需与水利部水总〔2024〕323号文发布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等定额配套使用。同时,原《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川水函〔2019〕610号)自2026年4月1日起废止。

为保障各相关单位顺利完成新旧定额标准过渡,熟练运用新发布的《编规及补充定额》,我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提供四川《编规及补充定额》升级服务,具体升级价格请详询我司工作人员。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定额升级事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新政策、新定额要求,顺利推进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工作。如有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详询:028-85447927

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