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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定额〔2023〕9号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闻录入:ovo 时间:2023-05-16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可再生定额〔2023〕9号


可再生能源行业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单位: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峰。为了适应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加强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造价人员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08〕649号),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联系人:周小溪
电话:010-51973452
电子邮箱:zhouxx@creei.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

附件: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pdf

文章来源: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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