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公路造价管理站(局、中心):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 JTG 3820 — 2 018 ) 及配套指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 2018 ) 及配套定额( 以下简称《 新定额》), 巳千 201 9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我中心作为主编单位, 负贵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为充分了解《新定额》使用情况,及时解决《新定额》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经研究决定,现广泛征求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审计、财政评审等单位对《新定额》的使用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内容
(一) 《新定额》勘误建议
我中心前期巳对《新定额》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初拟了勘误(可登录 www.glzjyj.com 下载)。请对勘误初稿
未涵盖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填写新定额使用意见表(见附件 1)。
(二)《新定额》材料和机械增补建议
为规范和统一全国公路定额电子库(含材料电子库、机械台班电子库),根据各地区《新定额》中未涵盖的材料和机械情况,填写新增材料、机械情况表(见附件 2)。
(三)《新定额》缺项定额增补建议
随着公路“四新”工艺不断涌现,部分内容在《新定额》仍缺项,我中心收集相关信息,将逐步制定相关定额,请填写需补充的“四新”工艺定额项目情况表(见附件 3)。若已制定补充定额,请将编制成果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 填报方式
相关附件可登录 www.glzjyj.com 下载,优先通过网页填报,或填写附件相关表格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 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和需求。
(二)请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宁,18810947456,Lwzxzj@163.com。
附件 1.新定额使用意见表
2.新增材料、机械情况表
3."四新”工艺定额项目情况表
交路网函〔2019〕266号——关于请提供2018版定额使用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