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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业、鹏业、青山软件联合声明
新闻录入:ovo 时间:2018-01-08

尊敬的用户:

自《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15,以下简称“数据标准”)施行以来,四川省内的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逐步走向统一化、正规化,正如其总则中明确的“为计算机辅助评标提供统一的电子数据标准”的硬性规定,我省绝大部分地区都已采用“数据标准”作为电子招标、投标的电子工程造价数据依据。

近期,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建设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样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3号)的规定执行,其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不得对符合《电子数据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招投标“工程计价文件”(CJZ格式)具有排他性。

宏业、鹏业、青山全程参与了“数据标准”的联测,并全程参与了建设网、金润、筑龙、新点四家评标系统的测试工作,三家计价软件生成的CJZ数据在省内已经上线的评标系统及“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系统”中均能正确使用。从2017年12月开始,我们三家公司也正在参与由成都市建委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新评标系统的联合测试工作,我们将严格对新评标系统导入CJZ数据的正确性进行测试验证,确保新评标系统上线后,我们三家公司的计价软件生成的CJZ数据能正确进入该系统。

近期,某公司大势宣传在系统上线后,只能使用其计价软件生成的投标报价文件才能在成都市交易中心进行正确投标,此宣传方式严重欺骗了不清楚新系统建设的政策要求及开发、测试过程的广大用户,是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手段,将严重损害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

用户若在使用新评标系统制作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发现对符合“数据标准”的CJZ数据文件具有“排他性”错误,或宣传、诱导投标人只能使用某款计价软件时,请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向计价软件公司反映,我们将积极配合用户保障其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业建设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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