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咨询 | 青山学校 旧版网站|设为首页|设为首页 jrqskj@tsingshan.com.cn | 028 - 85447927
栏目导航
建筑工程
转:关于成都市等三个市 “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新闻录入:1 时间:2010-02-05
关于成都市等三个市 “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0〕8号

各有关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四川省“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130号)、《关于颁发<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823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规定,现批准成都市等三个市 “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从2010年1月1日起与“二○○○”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2010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三个市“二000”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表
 
                                         二Ο一Ο年二月二日


  注: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产品展示
Copyright 锦瑞青山科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1-1804
蜀ICP备11019017号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0291号